今天要填上一個坑,也就是由我前同事留下的坑,這個坑歷經好幾年,如今回到我手上,可所謂業力引爆。
「共事框架」是一個很重要的概念,工作往往是相互連動,而不是只有獨善自己,也需要為了其他人,為了能夠消弭溝通成本,妥善遵循共事框架就能讓自己減少溝通成本,甚至在未來某天被問到的, 那是你前同事跑來問你,如果是我被問,我覺得要為了陳年往事再努力是很破壞心情的事情,無償回答?
我帶領的最新兩代的就已強力要求不能省事。因為那時我也理解所謂的共事框架。每個小夥進來,新人時期,就是被我狠狠戴上所謂的共事框架,猶如洗腦般地說,你一定得遵守,若一定要找新人要遵守的理由,可以因為我是上級。
現在回顧,我在共事框架上提供一個具可用言語與文字表達的「標準」與「思想」,核心概念就是「工作的東西就留在工作區,留在工作區的東西需要照規矩擺放,任何工作接觸到的都需要按照規定與規範格式擺上來。」理解到這番思想,就能明白標準為何這樣定義。
這是一份經驗與領悟,用一種新角度去衡量「當下省事」與「長期省事」。
今天的坑就是一個現象,「他就只是簡簡單單的東西」、「簡單的案子」、「因此我用最簡單的處理」、「所以簡單到不用紀錄」、「我不想要麻煩,只想要快點下班」。
這聽起來很符合人性,但是不符合團隊合作精神,當你一點紀錄都沒有時,別人接手難度就會大幅上升,到了需要學會「通靈」才能接手的難度。省了自己的事,而且是自己責任內的事,導致在共事上多了很多事,這不是好事,也不是好同事。
所以「就算再簡單不過的東西,按照共事框架要求紀錄,不因為他很簡單而輕忽,這才是好同事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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